官方参数:
性能:进攻
速度:较快
击球感:软
层数:5层合板
手柄形状:横板(FL)
拍面尺寸:158*150mm(2014年最新官方数据是158*152)
厚度:5.4mm (2014年最新官方数据是5.6)
2013年1月5日初次接触这块底板,至今已经20个月了,虽说期间也断断续续尝试过其它型号的底板,但基本上打两天就又换回来了。
印象篇
从外观上看,这款底板非常之漂亮,非常适宜送小姑娘。(不否认第一次购买刘诗雯ZLF纯粹就是冲着外观来的,无视我这个外观党吧)。
从结构上看,刘诗雯ZLF的结构是limba+limba+zlf+ayous+zlf+limba+limba。这个结构在不考虑ZLF纤维的情况下注定属于持球时间与球感很好的这种类型。
从手感上看,不论是敲击还是光板颠球声音显得很浑厚,没有清脆感。也印证了结构上的第一印象。
实测篇
评测人:师尹
打法:右手横握球板,快攻结合弧圈
配置:两面TENERGY 05
球龄:2012年5月-至今
攻球:小力量下速度不快,和普通5木没什么区别,5分力时速度稍有提高,但没有质的变化,7分力时也没有明显的再提高。唯一的感觉可能就是手上比较有数,感觉好像是手抓着球在打,虽非干脆利落,但稳字当头。
拉球:简而言之,不论是前冲还是加转,同样是3分力,速度都不是很惊异,就是一个“转”字。5分力打到纤维层时,弧线会一下低很多,需要稍稍往上拔一点,要不很容易擦网或下网,7分力乃至全力速度和旋转也没有再明显提高。手感上也没明显的震手感。
反手:手感精良,借力良好,轻拉轻吊上台率无限高,弹拨速度不快,反手适宜多带摩擦、
台内:摆短劈长都不差,明显感觉球在板子上等你送出去,挑打拧拉都还不熟,不敢妄自评测,静候大神补充。
防守:没有明显震手,防起来心里有数,来球球力量越大回去弧线越低越长。
中远台:很少退台,没试过,静候大神补充
实战篇
发球旋转很好,即使想发个不转的也或多或少会带一点点旋转,想把球发快发长的话板子需要多立一点。手柄比较细,柄型对于我这种小手的人而言正反手转换非常舒服。正手越发力弧线越低,但超过5分力以后球质没有更多加强。
终上所述,刘诗雯ZLF比较适宜摆速比较好,多3-5分力近台快速相持打落点的球友使用,对于喜欢一板过和退台拉球的球友就可以不用考虑啦。以上均为本人一家之言,若有错误烦请指出。
学习了,看蝴蝶的图表,和BOLL-ZLF位置很接近
本帖最后由 leon50422 于 2014-8-9 21:39 编辑
这板子如果配置得当,其实退台后还是不错的,Ayous作大心的关系,退台后力量够。因为旋转好,发力后虽然一速不见得快,但是二速很惊艳,砸台。因为板子薄,建议配支撑较好,稍重的胶皮,退台后还是很给力的。这个板子对胶皮,配重,相当敏感。稍作调整,就有不同的手感和偏重。正手国狂40度(13版很爽,14版稍软)+T80或者T05作反手,我感觉是比较满意的配置。
刘诗雯ZLF这板子据说是脱胎于Innerforce ZLF,不知两者之间有多大的差别?
我的感觉是刘诗雯ZLF更弹簧些,当然,也就更难控些
本帖最后由 小鸟翔 于 2014-8-11 18:14 编辑
这个拍子家园很早的时候就很全面、很仔细讨论过了。
新拍好拍很多,这个拍子有些昨日黄花的味道。现在烧鸟们应该很少打这款。
当时,大家似乎觉得inzlf比刘诗雯 更稳定也更容易发挥出水平。
本人没打过刘诗雯,打过inzlf。
感觉inzlf 正手中、中远台弧圈很棒,反手中近台快撕很棒,但过了最佳的距离就让人不舒服。
另外,球路比较正易被防,纯借力纯击打下网。
近期打了w997,感觉w997更全面均衡且更据侵略性,除了手感各异,很想说,w997全面胜出inzlf。
in zlf没刘诗雯那么弹,我也是曾经断断续续的拿刘诗雯做主板,但是拿她打正式比赛的时候比较心虚,好像有点弹,尤其是反手搓不住,反手的起球和相持也没其他纤维板好,不知咋说,适合反手摩擦技术为主的打法吧。不过正手真心好用,这是我至今还不肯割舍她的最重要原因,确实跟迪卡的力量感、形变感、弧线下扎有得比。
我配置是正手neo省狂40度反手火凤凰、agrit等。
我觉得刘诗雯还是属于大刀霍斧也很适合相持的,越发力越强大的,特别是正手,反手确实有点虚弹感,估计楼主说适合3-5成力相持是因为你用了外套做正手,如果用国套正手你又会有新的畅快感了!
zlf和刘诗雯的握感区别不小
要说谁弹谁不弹,不太好定论
基本个体上的差异更大
碰上不弹且出球线性的就好好打球吧
大开大合,适合吗?
我的感觉是不太适合,其实还是纤维特性,脱板也挺快的,对摆速要求挺高,如果以前打纯木多,建议还是先从硬木系列过度一下
本帖最后由 小鸟翔 于 2014-8-11 18:08 编辑
直拍656是大开大合式,就别折腾其他了。
若想动作小些,不妨试试纳米王或枫木7这些7夹又能弧圈且厚重的拍子吧,但动作不能太疯狂。
谢谢楼上两位宝贵意见。